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 > 规章制度 > 教育政策

教育政策

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考核主要内容与考核方式

 

一级指标
二级
指标
考核主要内容
主要考核方式
职业
道德
遵纪守法
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政策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教育教学行为规范,廉洁从教,不以非法方式表达个人诉求等。
主要依据平时考核记录、职业道德考核结果、教研组或年级组评议,参考学生、家长、家委会及社区意见等确定。
爱岗敬业
热爱教师职业;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、奉献精神,参加送教下乡、志愿服务;认同教师职业的专业性和独特性,注重自身专业发展。
关爱学生
尊重学生人格,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;重视学生身心健康发展;维护学生合法权益,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尊重学生个体差异;积极创造条件,促进学生自主发展。
教师修养
乐观向上,热情开朗,有亲和力;善于自我调节情绪,保持平和心态;衣着整洁得体,语言规范健康,举止文明礼貌。
职业
能力
教育素养
了解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与思想状况,建立和谐师生关系,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;准确把握课程标准和教材,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,结合学科教学,科学设计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,合理利用教学资源,有效实施课堂教学和其他教学活动;营造良好学习环境与氛围,激发与保护学生学习兴趣,培养学生主动探究、创新思维的意识和能力;掌握多元评价方法,多视角、全过程评价学生发展,诊断教学效果,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评价,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工作。
主要依据平时考核记录、学生评教、审查有关资料、作业布置与批改质量、教研组评议或年级组评议情况等确定。
职业
能力
专业发展
树立专业发展意识,明确专业发展规划与目标;善于总结反思,改进教育教学工作;完成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任务,积极参加脱产培训与进修学习,开展校本教研;参与课题研究、教育教学改革,撰写教科研论文等;举行研究课或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;终身学习,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。
主要依据平时考核记录、学生评教、审查有关资料、作业布置与批改质量、教研组评议或年级组评议情况等确定。
团队合作
团队活动,集体教研,协作教学,协同布置作业,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,拜师、带徒等情况。
工作
表现
工作量
出勤情况,承担的本职工作和各种兼职工作的工作量。
主要依据平时考核记录、考勤情况、教学常规与听课检查情况、学生评教、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、教研组评议或年级组评议,参考学生、家长及家委会意见等确定。
德育工作
履行全员育人职责,结合学科特点在教学活动中实施德育;担任学生成长导师,尊重学生差异,引导学生健康成长;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、班级日常管理、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及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;教师、学生、家长有效沟通,形成教育合力等情况。
教学活动
教师备课、课堂教学、作业设计和批改、辅导学生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等情况。
育人
效果
教学业绩
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,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,促进学生自主发展,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;学生学业进步情况;学业成绩合格率、优秀率等。
主要依据平时考核、观测记录、学生体质监测记录等,确定教学质量、学生精神风貌及健康变化情况等,实施团队评价。
学生成长
学习习惯和道德行为习惯养成情况;学生体质健康、心理健康、艺术素养状况;学生综合素质、社会实践、个性化发展情况;班风、学风情况等。

说明:
1.各地各学校依据本指标体系,结合各自实际,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、方式方法,做到既符合统一要求,又体现学校特色。
2.“一级指标”评定结果依据“二级指标”的评定情况确定,可分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4个等次。根据每个指标的特点,可采取定性、定量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。每个指标中的内容,都达到要求并表现突出的,确定为优秀等次;都达到要求的,确定为合格等次;大部分达到要求并未有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行为的,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;大部分指标达不到要求或有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行为的,确定为不合格等次。
3.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4个等次,依据“一级指标”的评定结果确定。年度考核的等次不能高于职业道德“一级指标”的评定等次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:
①完不成规定工作量的;
②继续教育学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;
③应参加交流但不服从交流安排的。
4.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。
①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;
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,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;
③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、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,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;
④在招生、考试、考核评价、职务评审、教研科研、继续教育中弄虚作假、营私舞弊的;
⑤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、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,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;
⑥对学生实施性骚扰的;
⑦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、学生礼品、礼金等财物的;
⑧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,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、报刊等谋取利益的;
⑨组织、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,或者组织、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;
⑩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。